终于可以拿房的朋友,总会喜忧参半。一方面,是可以有自己的房了,一方面是因为不知道拿的是否存在问题。今天,新家优装网小编就给大家说说新房验收常见的陷阱和解决对策,有需要的可以来看看。
终于可以拿房的朋友,总会喜忧参半。一方面,是可以有自己的房了,一方面是因为不知道拿的是否存在问题。今天,新家优装网小编就给大家说说新房验收常见的陷阱和解决对策,有需要的可以来看看。
陷阱一:收楼时限
发展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,按有关规定,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,则一般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,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。收楼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。
对策:购房者在购房时切记要写清楚邮寄地址(一定要容易接收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),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等,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,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、律师帮忙,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,商议另行约定时间,并有书面形式确认。
陷阱二:证件不齐要交楼
“三书一证一表”不齐全,特别是《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》与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,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。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,发展商又急于交楼,问题往往因此而起。
对策:遇到这种情况,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楼,如果确实被要求收,也要在相关文件,如《住户验房交接表》、《验房记录表》等相关文件中写明“未见《XXXX表》”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。
陷阱三:先签文件后验楼
上文所述的先验房后交费、签文件的收楼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,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、签文件,再验楼的伎俩,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楼认可书再验楼,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已不及,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。
对策:针对这种陷阱,购房者在定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楼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,不验房不收楼。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,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,则可采取变通方法,在每份文件中注明“房内情况未看”或“屋内情况未明”、或“未验房”等字样,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,也可灵活处理。
陷阱四:疲劳战
商家典型的做法是先办手续再验楼,并将办理换发票、发表、交费、入住登记等各种手续地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,更绝的是集中在同一时间里通知更多的买家收楼,造成收楼人要东奔西跑排了这队排那队的现象,让收楼的人未进自家门已精疲力尽恨不得早点结束,哪有耐心仔仔细细地查验所购房屋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,更没精力再就房屋出现的问题与发展商细加论理。于是,对于发展商来说,最关键的验房一关便轻松过去。而买家累惨之余,也往往亏透了!
对策:应对这种伎俩的方法是莫被收楼现场的人山人海吓怕,最好与发展商另约时间;如没法再约时间,可采取“人多好办事”的战术,请来多位老友亲戚一起亲临现场,大家分工合作,分头排队,发现的问题自然会更多些,一举两得。
结语:以上便是新房验收常见的几个陷阱。想要了解更多装修知识和装修信息,请关注新家优装网微信公众号(xinjiadiy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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